
泰国中文社9月11日报道,在曼谷特别监狱死亡:前教师、儿童性侵案被告,在法院原定听取判决后死亡;其因3起儿童猥亵案共被判刑15年36个月15天。
2026年9月11日,在拉差达披色路刑事法院第609法庭,刑事法院原定听取刑事案件编号113/2568的上诉法院判决。该案由特别检察办公室刑事第四部检察官作为原告,起诉前教师公务员比猜·春哈瓦集腊(原文保留姓氏)。
他被控将未满15岁儿童从父母身边带走以进行猥亵,强奸非其配偶的未满15岁儿童(无论儿童是否同意),带儿童前往以进行猥亵,以及引诱、教唆、促成儿童行为不端。
比猜·春哈瓦集腊此前曾于2024年5月17日登上新闻:帕薇娜·洪萨库尔儿童与妇女基金会主席帕薇娜·洪萨库尔与人口贩卖打击科警察一起逮捕了被告比猜·春哈瓦集腊,案件源于对孔敬府一家度假村老鸨和业主的抓捕扩大调查。
该度假村涉嫌暗中安排未满15岁和18岁的儿童在度假村内提供性服务,并解救出1名12岁女童和2名17岁少女。受害者供称,被告曾购买性服务,因此被依法起诉。
本案一审法院于2025年3月27日判决,认定被告犯有未经合理理由将未满15岁儿童从父母或监护人身边带走以进行猥亵,判监5年;犯有强奸非其妻子的未满15岁儿童(无论儿童是否同意),判监5年。被告认罪,对审理有益,构成减刑情节,刑期减半。
因带走未满15岁儿童,判监2年6个月;因强奸儿童,判监2年6个月;合计监禁4年12个月。法院审视案情后认为,受害者是未满15岁儿童,在决策和生活方面仍缺乏经验。
被告是退休教师公务员,本有相当的生活经验,却对学龄儿童实施强奸;且被告曾任教师,并有性犯罪前科,情节严重,因此判处监禁,不予缓刑。
并令被告的刑期接续第3383/2567号案件执行;该案因猥亵15岁以上但未满18岁儿童,判处被告1年15天监禁。
此外,因引诱、教唆、促成儿童行为不端,或让儿童实施淫秽猥亵行为,并令其刑期接续第2316/2567号案件执行;该案中,法院因强奸未满15岁儿童,判处监禁10年24个月。
今天原定听取上诉法院判决,但到开庭时间,惩教人员告知法官,比猜·春哈瓦集腊在曼谷特别监狱羁押期间死亡。法院遂要求惩教人员向法院出示证明被告死亡的文书,并下令推迟宣读上诉法院判决,以核实被告死亡情况。
